11月4日,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庄建球主持召开示范区管委会暨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务诚信综合监测评价等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把握、落实上下功夫,坚持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持续不断向前推进。
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济源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强调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有利于优化城市住房供给、加快济源人才集聚。要结合济源实际,积极稳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会议研究了《济源示范区政务诚信综合监测评价暂行办法》,指出要抓好政务信用信息归集,逐步优化完善评价模型,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使信用监测评价成为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的主要抓手。要加大对政务诚信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引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示范区管委会领导张宏义、俞益民、侯波、张元再、李文轩、赵会生、王笑非、武胜伟,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翟伟栋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