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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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69.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巡察公告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1-01-06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组织开展示范区党工委暨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七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示范区医疗保障局、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市粮业有限公司等七个单位开展巡察,对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梨林镇、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源新闻传媒中心、市供销合作社等七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截至目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被巡察党委(党组)职能责任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了解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和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负责解释和答复。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