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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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69.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严格督促推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日期:2022-09-27

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照工作方案,严格督促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移民安置局等三家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全面宣传发动。示范区召开动员部署会后,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监督单位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同时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发动公众广泛举报,形成强大声势。

全面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整治“四查四看”要求,督促监督单位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一查项目招投标,看是否存在应招不招、拆分招标、规避招标;二查项目支付,看是否存在超合同约定进度、数额支付;三查项目程序,看是否存在工程随意实施、随意变更;四查项目验收,看是否存在验收流于形式。

全面整改完善。督促监督单位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盯住不放、限期整改;对系统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2018年以来工程项目188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促进治理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通过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行为、完善一批制度流程,督促监督单位强化规矩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堵塞风险漏洞,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建设创新性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