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照工作方案,严格督促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移民安置局等三家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全面宣传发动。示范区召开动员部署会后,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监督单位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同时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发动公众广泛举报,形成强大声势。
全面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整治“四查四看”要求,督促监督单位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一查项目招投标,看是否存在应招不招、拆分招标、规避招标;二查项目支付,看是否存在超合同约定进度、数额支付;三查项目程序,看是否存在工程随意实施、随意变更;四查项目验收,看是否存在验收流于形式。
全面整改完善。督促监督单位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盯住不放、限期整改;对系统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2018年以来工程项目188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促进治理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通过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行为、完善一批制度流程,督促监督单位强化规矩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堵塞风险漏洞,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建设创新性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