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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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69.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2-09-28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示范区党工委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2月22日,示范区党工委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渉粮单位党组(党委)集中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局党组对示范区党工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实整改责任,聚焦反馈问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切实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示范区党工委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同时,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及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印发下级党组织进行传达学习,并将巡察反馈情况在局机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总规划师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3名人员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材料整理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了党组统揽、分管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方案措施,注重整改实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细化为2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按工作职能分解到相关科室,详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坚持整改工作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反馈机制,各单位针对整改落实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反馈,领导小组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掌握各项问题整改进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优化制度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管、与深化改革贯通融合,要求各单位在问题整改中找准问题根源,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粮食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先后在规范理论学习、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完善了制度机制,同时督导粮业公司结合反馈问题,对公司所有内控制度进行了再次梳理,对不适合当前要求的及时进行了修订,为巡察问题整改的长效落实扎牢了制度篱笆。

二、坚持真抓实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把反馈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逐一研究、逐条剖析,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党委(党组)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履行粮食安全主职主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了对涉粮重要理论的学习研究,先后组织2次党组会和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两会”期间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为平台,定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粮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粮食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完善了理论学习制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定为集中理论学习日,先后组织5次学习会和2次研讨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论述。二是局党组积极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实学用结合,积极筹备收购资金1.2亿元,扩大可用仓储可用空仓容15万吨,切实抓好夏粮收购工作,努力服务农民增收;抓紧抓实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运行粮食质检体系,扎实开展“一符四无”活动,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和值班备勤,确保关键时候用得上、靠得住;持续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发现问题新订和完善了8项制度措施,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善岗位职责10项,修订各类制度18项,不断夯实示范区粮食安全基石。三是积极促进粮食产业发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加大外出交流学习力度,带领部分粮食企业到郑州、陕西、焦作等地区交流学习,洽谈业务;制定产业发展资金补助政策,高效使用粮食一次性奖励资金,促进产业发展,目前2021年粮食一次性奖励资金项目已全面完成;加大重点企业培育,计划针对粮食深加工企业、粮食教育基地和粮食产品展馆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和资金支持。四是坚决落实“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要求,加强了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财政金融局协调沟通,进一步形成合力,力促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从政策上支持品牌创新,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优质粮食项目工程文件精神,对粮食储存及加工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倾斜。

2.针对“落实总书记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上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社会流通领域粮食质量监管,灵活监督检查方式,将包括面粉厂、饲料厂以及粮食收购点等各类型涉粮主体纳入抽查清单,按计划进行随机抽查;制定了定向销售饲用粮产品每日信息报送规范,加大对市场上定向销售饲用粮产品的跟踪监管,对相关饲料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加强社会流通环节管控,充分利用粮油质检中心加大对市场粮的质量监督,11月份对从事小麦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现存的小麦,开展质量扦样检查,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共扦取并检测小麦样品130余份,对不合格的小麦及时进行了封存,集并至粮业公司定点仓房内进行定向销售。二是健全粮食应急机制,出台制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应急保障企业条件标准和责任义务;组织了粮食行业应急演练,对应急物资紧急出动进行模拟演练,实战检验应急保障企业的保障能力;压实仓储、加工、配送、网点各环节责任,进一步明确国家、省赋予加工企业责任,确保应急供应能力。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监督用力不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针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粮食工作领导力量,明确了局总规划师协助分管粮食工作,同时减少了分管领导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分工。二是加强粮食工作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内设科室人员分工,增加2名年轻公务员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目前涉粮科室正式在编公务员7名,平均年龄下降6.2岁,人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加强以老带新,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健全涉粮工作组织机构,结合省直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接,制定上报了示范区军粮供应中心改革方案。

2.针对“粮食安全监管体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粮油质检机构建设,积极协调编办,上报机构编制请示,建议成立“济源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持续利用现有质检中心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质量检验能力;根据业务需要继续为质检中心购置办公用品及检测耗材,在夏粮收购中进行扦样检测,开展日常检测,创造资产申报硬件和业务条件。二是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在夏粮收购前通过宣传页、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宣传普及收购政策,引导参与今年收购的企业及时进行了备案,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开展执法协作,加强对相关企业收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健全制度和会计账务,达到入统条件后及时入统,目前已经新增济源市欣园豆制品有限公司和济源奇诺贸易有限公司纳入粮食统计范围。

3.针对“粮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力量补充,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调,申请成立执法队伍,建议成立“济源市粮食执法大队”;结合军转安置、公务员考试等时机充实人员编制,已增加2名军转干部到粮食行政部门,调整1名年轻干部(年龄34岁)到执法监督岗位。二是坚持常态化督导,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渉粮科室依法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导渉粮企业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日常督导检查,通过今年开展的粮食库存季度普查、定向销售饲用粮产品的日常监管、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以及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专项检查等工作,共发现各类问题50余个,指导相关单位按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执法协助、线索移送、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办六项机制,并于5月份至7月份联合开展了夏粮收购检查。

4.针对“涉粮专项工程、资金监管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金融局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涉粮工程。二是对项目工程加强事前的考察指导、事中的跟踪督导和事后的监督管理,目前2021年申报的7个工程均已按时完工。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从严治粮,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为保障示范区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决树牢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示范区党工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握关键要求,领会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执行标准不偏离,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和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前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快跟踪推进,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涉粮领域工作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粮食安全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切实保障示范区粮食安全;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做到储得好、调得出,关键时候用得上、靠得住;坚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着力推动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3471(电话),邮政信箱:河南省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八号楼8115室,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lsjjdjck@163.com。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