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和审理高效联动,能够为发现基层案件审理中的问题提供新的调研方式。创新案件审理巡察,用纪律的标尺丈量问题,对案件质量做‘政治体检’,是我们在提升全区案件质量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茹昕同志在积极推荐审理干部参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时讲道。
“该案中函询对象的说明理由不具体,为什么未作进一步函询或谈话?为什么这名同志屡次违纪?案件办理要切忌一函了之。”“为什么这么多地方被审查人的名字都写错了”“这里承办意见怎么没有填写?”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在上半年参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时对某街道纪工委查办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
没有与业务无关的政治,更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案件审理室干部在抽调参与巡察期间,对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对标政治巡察根本要求,重点查找政治偏差,就巡察翻阅的卷宗材料中发现的案件处理规范性不足、证据材料缺失、程序手续不完整、定性量纪避重就轻、处分执行不到位、警示教育简单化、被审查人一犯再犯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深入分析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的履行情况、能力作风建设情况等。
巡察后,案件审理室就巡察、基层案件抽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总结、研究,制定、完善制度规范。先后编印《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理工作指引》《镇、街道审查调查模拟卷宗(试行)》,修订印发《审理派驻机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派驻机构案件审查调查常用文书规范式样》,文件下发以来,基层案件文书错误大幅减少,审批及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近期,案件审理室小郑同志正在参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在撰写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报告时,就监督执纪方面六大纪律、‘四种形态’运用的分析要精准、具体、深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信访转办是否到位、责任认定是否精准、‘后半篇文章’是否轻描淡写等问题。”
“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也是对全区案件质量开展‘政治体检’的抽检,有利于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政治站位再高一些,工作要求再严一些,案件查办更深一度。”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茹昕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