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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86.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
下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冶镇2021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济源市下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6-28

下政〔2021〕52号

下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下冶镇2021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行政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下冶镇2021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8日


下冶镇2021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行政村为主的管理体制。

(五)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体系及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镇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下冶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转变为救灾领导小组),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救灾专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防御区的村、大中型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人负责。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镇长牵头,党政办、农业中心、经济办、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自然规划中心、镇、综治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接受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执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传达落实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命令;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以及及时上报抢险救灾情况;组织灾后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负责灾情监测工作;负责与市国土局、市政府防灾救灾情况汇报以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一)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组

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民兵,抢救被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镇经济办、农业中心、应急办、生态环境办、食安所、供电所,负责特种工程的抗灾抢险,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受灾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堤岸、储油、储气、储存易燃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性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镇卫生院牵头,文化中心、食安办配合,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牵头,济源市东方粮业有限公司、供销社、中心校配合,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镇中心校负责做好中、小学师生地灾应急期的疏导、教育、救灾工作,并于灾后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应急保障组

镇自然规划中心牵头,生态环境办配合,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中的供给排水、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迅速查清受害房屋(倒塌、严重破坏、一般破坏),组织有关方面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交通管理组

社区警务队牵头、综治中心配合,加强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管场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卫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信保障组

镇文化中心牵头,镇邮政支局、镇联通公司配合,负责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地质灾害应急期间救灾通信线路畅通,尽快恢复通信网络和邮政通道。

(八)电力保障组

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组织力量迅速修复各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确保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系统功能正常运转,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镇自然规划中心牵头负责迅速回复公路、铁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监测组

镇自然规划中心负责组织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协调灾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并负责气象监测预报。

(十一)灾害损失评估组

镇自然规划中心、文化中心、经济办、综合便民中心负责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抗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十二)宣传报道组

镇文化中心牵头负责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十三)应急资金保障组

镇财政所牵头负责镇级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领导牵头,党政办、综合便民中心、经济办、自然规划中心、农业中心、综治中心、应急办、生态环境办,及灾区所在村的负责同志及镇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各专业成员参加,负责地质灾害地区的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报预警机制

自然规划中心、农业中心、党政办联合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村镇中心、农业中心、党政办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1.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形成覆盖全镇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网络。自然规划中心、农业中心、党政办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汛情、气象等监测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四级(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三级(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二级(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一级(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3.预警信息发布

自然规划中心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镇的地质灾害预警工作,预警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应在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媒体上向公众发布,并通过通信网络向群测群防员发送。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

4.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行政村委会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的人员。受灾害威胁单位和人员要按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四级(蓝色)预警响应。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变化趋势。

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加大雨情、水情等监测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工作。应急调查队伍与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出发准备工作。

二级(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对预警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应急调查队伍与抢险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一级(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监测。行政村及相关部门要对预警区域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做好抢险准备。

5.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根据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等情况,预警级别应及时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三级(黄色)以上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预警解除。

四、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镇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由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议,镇政府宣布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镇政府发布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预报后,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大小和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镇政府决定是否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同时,通知镇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地质灾害速报

镇政府接到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077101),同时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2小时内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可直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省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速报内容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镇政府接到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077101),同时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4小时内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可直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省应急管理办公室。

镇政府接到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077101),同时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4小时内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可直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省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灾后应急反应

镇政府在接到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组织力量参与救灾抢险工作。在迅速了解灾情基础上,根据受灾程度、范围确定应急规模,立即启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有关专业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汇报灾情。

特别是汛期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责任单位及村要对易出现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危险地段加强检查、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实行24小时监控。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将防御地质灾害的责任落实到镇、村,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和群众转移工作,转移地点和方案要贯彻到村、组、户,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五、相关保障计划和其他事项

与本预案有关的村、组应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

企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市地质灾害防治各专业组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附件:下冶镇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名单


附件


下冶镇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名单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  注

1

刘    剑

队  长

2

王建伟

副队长

3

陈励治

4

王    波

5

卢小保

6

侯泽正

7

王建伟

8

聂喜涛

9

杨    涛

10

常安君

11

赵永波

12

宋高峰

13

连帅飞

14

孔令兵

15

史超超

16

王晓伟


下冶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