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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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86.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2-0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月10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及在本单位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自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特建立本单位本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牛友谊

副组长:田孝军   李  中   李小波

组  员:张诚忠   郭  丰   李卫东  

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文化旅游市场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保证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工作措施

1.各文化(网吧、KTV、营业性演出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和旅游(星级酒店、景区、旅行社等)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测温仪,并定期对场所内进行消毒,疫情未解除前,各场所凡发现发烧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及时报告。

2.各文化和旅游场所均实行扫码、测温、一米线,继续执行“75%”政策,如有来自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及时报告。

3.各旅行社要按照文旅部办公厅相关要求,重点做好风险研判、控制组团规模、加强宣传引导、配备防护用品和加强行前排查等防控措施,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五、疫情报告

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度。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文化和旅游场所所有员工为疫情第一责任报告人,各场所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责任报告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办公室(6633180)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挥部(6633866)。在报告至送医这段时间内,各场所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疑似病人实行有效隔离,封闭其入住的房间或滞留的区域。然后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和救治工作。

六、处置程序

各文化和旅游市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第一时间将疫情报告局防控办公室和市防控指挥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病人的送医工作。

3.认真落实卫健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各场所要稳定人员情绪,做好其他人员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文化娱乐、游览等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疫情。

七、宣传教育

加强对文化旅游场所员工的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全面、科学地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掌握必要的理论和防护知识。认真做好日常对客服务工作,做到预防为先。出现突发和紧急情况,全体员工要情绪稳定,不紧张,不恐慌,具有全局观念,服从有关部门安排。

八、各文化和旅游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各场所应急工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