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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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86.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9-27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修订后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9月27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文件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工作,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坚持“依法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系统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的工作原则,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王天中任组长,苗广任常务副组长,黄新哲、陈瑞忠、王明杰、王科、赵战胜、司梅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客运管理科,高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宣传、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二)下设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应急运输保障组、保畅保通组、邮政快递防控组五个工作组,任务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 苗  广

副组长:高  玲

成  员:赵武军  郭  艳  刘 彬  王红中  李旭光   王全艺 芦一川  靳  超

联络员:张 超 13507679808

负责与省交通运输厅、济源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联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济源示范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等有关工作部门所需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报送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协调、组织落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行业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负责及时传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指示、会议议定事项,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疫情防控有关领导讲话、综合文字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加强对各专项小组、各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和调度;负责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总结、迎接上级部门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 科

副组长:许秀芳

成  员:尹昭阳  杨国建   朱学军  马淑银   赵书林  蒋玉霞  王全艺

联络员:卫  哲 15538930897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宣传报道及與情监测工作;负责拟定交通运输工具、场所宣传标语、疫情防范指南或注意事项;协助做好领导讲话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各部门内部防控工作。

3.应急运输保障组

组  长: 苗  广

副组长:张成富

成  员: 赵武军   芦一川   

联络员: 李旭光 13949699919

负责指导运输行业领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场站、运输工具的预防性消毒、人员防护以及核检等相关防控措施;负责相关应急运力储备工作;配合做好客货运场站、运输工具的检疫、留观、转移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保畅保通组

组  长: 苗  广

副组长:薛立杰

成  员:陈  军   李  军   

联络员:王立中18539168746

负责对客运、货运、快递物流运输等车(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一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三不断: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无阻。

5.邮政快递防控组

组  长:赵战胜

副组长:杜丽萍

成  员:王全艺  李宗桓

联络员:王全艺13838922035

负责邮政快递领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按要求落实预防性消毒、人员防护、索证验证、从业人员核检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配合做好邮政快递场站、运输工具的检疫、留观、转移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应急响应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共四级响应。IV 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接到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一) 预防

建立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机制,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意见,在车站、码头、收费站场、服务区等区域建立预警信息点,落实预案等应急准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监测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机制,负有道路客运、快递物流、水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报告所辖行业领域内由车、船、场站等移送发热旅客的人数,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中列为疑似病例、确诊人数以及开展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等。

(三)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的值守制度;

2.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向济源示范区疫情指挥部报告采取的特定措施、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意见,在车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处建立预警信息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及时组织分析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作出必要的应急准备。

(四) 预警解除

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能发生或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危害确认已经消除时,及时上报预警解除信息,疫情指挥部指令解除预警警报后,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五、应对处置

(一) 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坚持属地为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立即将事件信息报送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小组报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报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报告。

(二)应急处置

根据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示或信息,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处置措施

1.及时将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有关疫情通知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旅客检疫工作,在相关车站、收费站场、服务区设置检疫站。设置临时隔离场所,防治扩散、传播。

3.发现车船近期曾经载运过疫情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4.组织对驾驶人员、乘务人员和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疫情感染症状的,不得安排上车、上船。

5.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客运站点旅客体温检测,严厉打击违规站外上客。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各交通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场、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对示范区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

6.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交通运营企业要在车站、收费站场、服务区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物资保障

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应急物资使用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合理调配和使用能力。紧急时,通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机制逐级上报协调解决。

(三) 资金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物资等需要。

(四)交通运输保障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卫生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卫生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的优先安排、调度和通行。

(五)生活保障

要做好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为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人员防护

要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七)通信保障

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全面提升通信信息网络的支撑能力,确保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公路、水路运输通信畅通。

(八)教育培训

要开展面向运输企业、乘运人员、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等的卫生防疫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活动,增强社会群众的防范意识。

七、恢复与评估

(一)总结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处置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恢复生产。根据示范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终止响应。终止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邮政管理)行业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疫。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时刻谨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预案,重点制定道路、水路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以及公路保通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应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密切沟通协作。局属各单位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牢固树立交通运输一盘棋思想。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应对处置。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确保启动应急响应时,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准确无误。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坚持每天日报、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质量、及时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