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应对能力,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间,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根据修订后的《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2020〕1号)总体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济源市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济源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分级管控、精准减排”等原则。
三、应急指挥机构
济源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市水利施工场地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建设与管理科科长担任。
四、预警信息
根据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市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相关水利施工场地信息发布。
五、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六、分级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七、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场地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3)停止施工工地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石子加工、建筑拆除、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4)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领导审批负责制。应急处置期间,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Ⅰ级、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扬尘控制措施基础上,根据所辖水利施工工地实际,对水利工程施工场地采取其他更加针对性、更加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对不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进行停工整改。
八、应急启动与解除
接到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调整、解除)预警信息通知后,市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过微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各在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启动(调整、解除)预警,按不同的预警级别要求,立即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九、保障措施
(一)全面排查。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负责全市范围内水利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排查工作,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列出重污染天气期间水利工程管控工地名单。
(二)加强督查。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并督导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情况,每日对督导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按要求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