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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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86.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5-26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巡察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确保全系统大局稳定,现制定示范区司法局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济源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 “零信访”工作目标。

二、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沿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浩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董存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保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松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赛利(办公室负责人)

成冬佩(政治部负责人)

黄金玉(监察室主任)

任德成(基层科科长)

郭    军(律管科科长)

姚建忠(法制宣传科负责人)

麦翠平(法制科负责人)

赵守辰(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

李   娜(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葛姣姣(行政复议科负责人)

王   琳(审查备案科负责人)

程志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李正武(公证处负责人)

李兴武(仲裁办负责人)

侯    中(信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保东兼任办公室主任,侯中具体负责巡察期间信访联络、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建立信访报告制度

在巡察期间各单位一旦发生群众信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巡察期间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收集汇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对诉求合理的信访群众要认真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信访群众要解释到位,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信访群众要处理到位,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要综合施策帮扶到位,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认真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来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和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化解矛盾。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巡察期间,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并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接受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2.应急装备保障:豫UU2681为应急车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信访应急电话:6633772。

4.信访投诉电子信箱:jysfjbgs@163.com。

七、责任追究

巡察期间,凡发生信访紧急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