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本专题内容由司法局发布
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52.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豫交文〔2021〕89)号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11-2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省厅研究制定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22年元月1日起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