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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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52.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1-11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