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史秉锐书记在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调度会上提出的要求,依托由河南济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先行实施的示范区视频监控融合平台,建立济源示范区智慧城市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整合打通示范区已建和后续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已融合示范区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森林防火、蓝天卫士等6700余路视频资源,实现基于全示范区已有视频监控资源的现场调度指挥,切实解决各视频系统无法联网融合、监控数量不足、角度不合理等问题。
同时,按照2022年5月4日示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到疫情防控指挥部调研时提出“为全面提升疫情防控的数字化监测水平和指挥调度能力,示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财政金融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将示范区的摄像头数量增加到2万个以上”的要求,计划年底前新建视频监控13000路,配套视频存储及视频智能分析、网络安全防护建设,满足济源全域的视频监控需要。目前该项目建设方案已基本制定完成,拟于近期提交常务会议研究。在推进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城市监控调度运行使用管理办法需同步跟进,规范提升济源示范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智慧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确保示范区视频监控融合平台建成后可以满足各部门视频监控需求,充分发挥平台的指挥调度作用。
二、《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五个部分:总则、职责分工、运行使用、安全与保密、附则,覆盖了济源示范区智慧城市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以下简称“调度平台”)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职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至第八条)明确了使用、管理调度平台的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三章运行使用(第九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各部门使用调度平台的注意事项和具体工作。
第四章安全与保密(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各部门使用调度平台的安全保密事项。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明确了本办法由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创新性内容:
(一)《暂行办法》从济源示范区视频监控资源的融合、调度、运行、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建立示范区视频监控调度闭环管理体系,对城市监控运行使用作出全流程规定,明确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示范区城市监控调度运行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门。
(二)《暂行办法》出台首次明确示范区各部门使用视频监控调度平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全示范区视频监控资源的整合利用和现场指挥调度,促进点位互补、网络互联、平台互通,提高视频监控集约化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效益。通过对视频监控资源的充分利用,提升各部门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减少人力投入,提高工作效率。
(三)《暂行办法》一方面完善了视频监控资源共享的办法和工作流程,另一方面通过现场驻场、排班轮班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视频监控调度平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