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科学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结经过编制、内部评审、专家审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牵头完成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二、适用范围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示范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应对工作:
(1)一般、较大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3)超出开发区、镇(街道)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领域(行业、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险情);
(4)示范区管委会认为需要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险情)。
三、主要内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九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是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济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部分是预防、监测与预警。包括预防、监测、预警三个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基本应急、抢险救援、扩大应急、紧急医学救援、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救援人员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应急结束、调查评估等内容;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资金和物资调拨、保险理赔等;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修订、预案审批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八部分是附则。包括奖励、责任追究和预案实施时间;
第九部分附件。主要是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构架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颁布的《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2014〕2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