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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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3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022年度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21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实施时间

1

制定济源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方案

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

2

制定济源示范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

3

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

4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2022年8月

5

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

6

制定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2年8月

7

制定济源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

8

制定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

9

制定济源示范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实施方案

工科委

2022年9月

10

加强使用林地管理工作

林业局

2022年9月

11

调整部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广旅局

2022年9月

12

公布第四批济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广旅局

2022年9月

13

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司法局

2022年10月

1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2年10月

15

制定济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工科委

2022年10月

16

制定济源示范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人社局

2022年10月

17

制定济源示范区城市监控调度运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数据局

2022年10月

18

制定济源示范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大数据局

2022年10月

19

第二批转移至开发区的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试行)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

20

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

21

制定济源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住建局

2022年11月

22

济源市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住建局

2022年11月

23

制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

24

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征管工作

住建局

2022年11月

25

制定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水利局

2022年11月

26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残联

2022年11月

27

2021年度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奖励补助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

28

表彰第十届济源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明确监督管理部门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