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本专题内容由司法局发布
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4.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济源示范区推行“告知承诺” 提高办电速度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发布日期:2021-06-17

中宏网河南6月17日电 “真没想到刚递交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承诺书,下午就可以开工了。”日前,济源示范区负责I、II宣化西线电缆敷设工程的配网管理部主任感叹道。

为提高企业办电获得感,实现客户办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5月份,济源示范区围绕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研究手续简化可行性,制定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标准,发布《用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审批暂行办法》(济政数〔202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三步走”,有力推动办电更高效、服务更优化。

政府定标准。济源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围绕用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所涉及的城市绿地树木、挖掘城市道路等12个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准予行政审批应提交的安全施工、树木赔偿承诺、临时占用期限等申请资料,依据梳理结果,分类制定告知承诺相关工作细则和告知承诺书标准模板,建立告知承诺实施标准。

企业作承诺。对纳入用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的项目,济源示范区各相关部门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企业通过市民之家综合窗口或线上渠道对相关审批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后,当日即可获取行政许可,并组织工程实施,在竣工验收前办结所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可,实现“承诺即开工”。同时,行政审批部门将企业承诺书在济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营商环境在济源”栏目向社会公告。

过程强监管。济源示范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承诺申请人未达到承诺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撤销审批决定。同时,将违反承诺的失信企业纳入诚信档案,在信用修复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并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暂行办法》的执行,实现用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由事前“行政审批”改为事后“行政监管”,办理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同时,为支撑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切实落实告知承诺制度,国网济源供电公司以“人民电业为人民”为宗旨,主动提供“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充分知晓改革内容,自觉运用改革成果,变“企业跑”为“代办跑”,实现企业办电“零跑趟”,为企业用电需求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企业办电“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