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提升法治能力本领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宪法宣誓等制度,推动政府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组织开展管委会常务会议专题学法9次。明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同时作为干部教育和理论培训的必修课程,在管委会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示范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示范区领导干部培训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等相关培训(讲座)53场次,累计参训人员7800余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9期,组织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目,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学思结合、学以致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效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推动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法治济源建设工作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将述法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切实扛牢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济源(法治政府)工作,多次对府院联动、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批示交办。研究出台《济源示范区(济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济法政〔2023〕1号),细化明确十大任务和四十项重点举措,切实压实了主体责任。
三是创建引领考核倒逼工作落实。高规格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动员大会,制定《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区发〔2023〕7号),将115项指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部门,通过专班、培训、通报、督导等举措,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三、优化服务效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以“清单之外无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统一、好用、优化,将三级事项全部纳入目录清单管理,持续完善2919项“颗粒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市镇村标准化办事指南2.2万份,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清理工作,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4项、特殊环节事项482项。以“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供给规范化,着力全覆盖、集中办、有温度,形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政务服务场所网络,推进224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镇村两级办理,做到政务服务7×24小时不打烊、“家门口就近办”,建立市镇村三级帮办代办队伍,推动“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化。强化“一网通办”,实行“一个平台管审批”,深化“一网享数”,实现115类证照纸质材料免提交,深化“一网好办”,90%以上的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拓展“指尖即办”,推出“一件事一次办”182项,逐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免申即享”。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企业开办“十二办”等改革措施,经营主体数量稳步提升,全年新增经营主体23119户,经营主体总量116899户,同比增长14.9%。率先在全省推行“一窗式”改革,按照“1+5”模式(1个无差别综合受理区和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公安、税务5个分领域综合受理区),可受理25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坚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983项权责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深化权责清单运行监管,组织开展权责清单运用执行专项督查,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的27个市直单位和16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建成12345智能回访系统,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开展监管任务498次,联合开展监管515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各类政策措施文件659件,修改调整2件,废止27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信用监管制度80余个,出台全省首个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办法,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综合监测预警,创新推出“信易检”“信易学”等特色场景,累计受益个人1.8万余人、受益企业1100余家。
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10个重点涉企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发现执法领域突出问题150余项,印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0份,反馈执法问题225个。编制公布免罚、从轻、减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办理案件1727个,累计减免金额3500万元。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示范效应不断显现,共立案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00余件,及时发现处置了一大批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违规问题,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在济召开,济源作典型发言,许昌、鹤壁等13个地市先后来济考察学习。建立诉讼案件通报机制、败诉案件研判机制、行政调解优先机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6%。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7件,提出整改建议30余项;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90余卷,反馈案卷问题380个。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建立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制度,开展第三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示范点)单位,在第二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获全省通报表扬。
四、严格法定程序,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法制审核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邀请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处袁树行及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建讲授合法性审查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务,编印《示范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全年落实涉法事务批件19件,参与涉法事务会议200余次,审查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议题99件、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43件,审查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文件114件,审查其他涉法事务70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6件,经过审核的议题、文件未出现违法、违规、被上级机关撤销的情形。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加强备案审查管理。2023年向省司法厅及市人大备案管委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管委会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文件39件,审查通过32件,纠错2件,非规4件,对于存在实体性违法的文件,制作发放审查意见书,落实整改要求。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需修改文件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3〕6号),明确评估范围、责任主体及评估程序。开展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基层联系点评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陆家岭居委会获评省政府立法联系点,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单位确定为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基层联系点。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出台《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2023〕10号),全面建立示范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系统明确了聘任条件、聘任程序、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及制度实施保障措施。法律顾问参与复议案件研讨会、管委会各类审查事务33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6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讨54件,为促进管委会依法决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完善应对体系,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预案的管理与编制。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案编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应总指办〔2023〕4号),并到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企业督导应急预案编修情况,督促相关牵头部门开展示范区层面专项预案的编制和修订,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济应总指办〔2023〕1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示范区重点演练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济应总指办〔2023〕2号),筛选出示范区重点演练项目53个,并对演练项目进行抽查。根据大练兵大比武计划先后开展防汛综合应急演练、社会应急力量水上搜救联合训练和技能比武活动、道路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拉动集结演练活动。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管办〔2023〕20号),确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协同,以驻济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以基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制定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联勤协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济应总指办〔2023〕3号),提升应急救援力量抢险救灾工作的联勤协作能力。
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7件,办结159件,以调解结案或调解、和解自撤终止的复议案件共75件,占比达47.1%,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市政府本级应诉案件28件,市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诉案件167件。
二是打造“枫桥经验”济源模式。调解案件6576件,调解成功6542件,调解成功率99%;深化“警调对接”工作,调成案件1656件,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同比减少526件,降幅11%。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村(居)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627人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97件,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服务647次,参与调解纠纷38件,参与诉讼活动11次,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服务707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5条,开展法治讲座78次。为98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政策宣讲27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34人次、风险分析12次、提供法律意见63条,出具体检报告4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44件,接受咨询1110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68.64万元。办理公证事项2153件,办理仲裁案件57件。
四是深化府院联动。全年组织府院联动专题会议18次,协调诉前、执行前实质化解56件,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涉河南丰源石油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职工问题、资产处置、破产审查等得到妥善解决或有序推进;涉济新高速公路、沿太行高速公路建设中产生的行政争议基本得到化解;1000余起群体性物业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涉济源交大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东湖湾等问题楼盘中的涉法涉诉和“保交楼”问题得到处置;诉前成功调解金融类纠纷196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党政干部旁听庭审180余人次,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2件,提高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通过常态化联络、实体化运行,化解了大批纠纷,防范了大量风险,保障了项目复工,助力了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建立示范区以案释法案例库、典型案例筛选、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活动,“济源示范区创新方言剧普法新模式”入选全省普法依法治理优秀创新案例。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黄河保护法集中法治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维护社会稳定预防老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宪法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建设高质量法治济源——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汇演”5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治书法作品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高质量完成4508名“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827户。打造特色法治文化,沁河法治文化基地、济上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第二批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七、自觉接受监督,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共实施审计项目38个,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68.91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36条,促进增收节支6.92亿元、资金拨付到位2.30亿元、建章立制59项,移送问题线索55起,85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二是开展财政内控监督。通过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对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313个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137家采购单位、3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共处理4起政府采购投诉。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万余条,公开政府文件114份,政策解读72份,发布政府公报6期,组织42个单位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对32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进行调整法定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95件,全部办结,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优秀单位”、省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建议、议案126件,政协提案161件,满意率100%。
一年来,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以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持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动法治济源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