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批2021年5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60108 |
济源市五龙口镇政府在核实报告中,竟然谎称张某军在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济源市五龙口风景名胜区内违法修建的别墅所占的土地系张治军的宅基地。张某军父亲张某俊的宅基地是在山口村内,和山口村所有群众的宅基地在一起,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单独给张某俊在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济源市五龙口风景名胜区内划拨过宅基地 |
五龙口镇 |
生态 |
1.该宅基地位于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济源市五龙口风景名胜区内,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划定前很多年就已经存在; 2.张某俊、张某臣和张某军父子三人在山口村新村只有一处宅基地,现由张某臣及其家人居住,张某俊和张某军在村内并无宅基地;2018年,山口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不再给张某军新划拨宅基地,同意其对在山口村东坡的老宅基地上原有窑洞及房屋进行改造。张某军系对其老宅基地上的窑洞进行了改造,但具体面积和范围我们将进一步审核,如有问题立即整改。 |
部分 属实 |
张某军已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审批”,相关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 |
是 |
否 |
(第31批2021年5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5070063 |
济源市克井镇大国富村,福利耐火厂内有个灰砖窑,夜间生产,产生大量粉尘,没有手续 |
克井镇 |
大气 |
1.福耐耐火材料厂内有铭源公司、科鑫耐火、胜强耐火和原喜安铝矾土筛分加工窝点等4个单位; 2.现场检查时,福耐耐火技改项目正在建设大棚和地基施工,未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进行施工,土方施工无喷淋洒水降尘措施,地面未硬化,积尘厚; 铭源公司项目未建设;科鑫耐火处于阶段性停产,2021年4月10日停产至今;胜强耐火长期停产,企业回转窑窑头已断开,不具备生产能力;铝矾土窝点擅自新建筛分铝矾土生产线,2021年5月1日投入生产,未密闭输送皮带,上料斗及筛分设备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产生的扬尘未有效收集,现场厂房棚顶、地面均有积尘情况。 |
部分 属实 |
1.已责令福耐耐火技改项目停止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避免扬尘污染; 2.对原喜安铝矾土窝点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限期拆除设备,消除污染隐患。
|
是 |
否 |
2 |
D2HA202105070064 |
济源市邵原镇程弯村,投诉人编号X2HA202104170075公示结果不满意,认为公示结果造假。2016年—2018年中央回头看时环保局已经将污水坑填埋,连带毒水一并填埋,污水径流的地方树木都被毒死。投诉人称当地镇府都是保护伞。 |
邵原镇 |
废水 土壤 |
2016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及邵原镇绒棉加工废水排放的有两处。位于姜疙瘩村的于卫国破布漂洗加工点,将产生的漂白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外排临近的煤窑河,汇入约2公里外的小浪底库区;经对外排废水采集监测,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等四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限值;另一处位于鹏程高岭土东侧,2017年7月31日检查发现,鹏程高岭土拟在该处建设漂白处理设施,现场挖有约40立方米的土坑;2018年6月鹏程高岭土将绒棉加工的废棉渣倾倒在厂区东侧神仙沟内,经雨水冲刷,导致灌木干枯。 以上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市已核查销号。 |
部分 属实 |
1.破布漂白厂查封后未再进行生产,2017年3月13日完成取缔;2021年5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无设备、设施,无填埋迹象。 2.2017年7月31日对鹏程高岭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破布漂白设施的违法建设行为,2017年8月1日已回填恢复原貌;对于将废棉渣倾倒在神仙沟内行为,2018年6月24日被立案查处。2021年5月8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植被已全部复绿,无灌木枯死现象。 |
是 |
否 |
3 |
X2HA202105070046 |
1.关于丰田肥业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堆存磷渣问题。首先丰田肥业排放的磷渣应当被认定为危险废物,不属于一般工业固废。2019年6月19日,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丰田肥业磷渣的检测结果证明,其磷渣中砷含量和汞含量均超标,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汞作为危险化学品的序号为835号,砷的序号为1924号,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规定,丰田肥业的磷渣应当别列为危险废物。同时根据《中国化工报》2020年2月23日判出的“磷肥行业添新愁,磷石膏渣成了危险废物”,也可以证明磷渣属于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其次丰田肥业磷渣场地自2007年8月被划为小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后,其磷渣的堆存一直在持续。其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作出《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01-2017)时,该区域仍未被调整出小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该设计不能作为其磷石膏库建设的合法依据。虽然其通过种种手段将该区域调整出了小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并于2019年9月得到河南省政府的批准,但在省政府批准之前的长期违法倒渣行为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改变的事实。 2.关于丰田肥业非法开采石料问题。丰田肥业以磷石膏库建设为掩护,与他人合伙在其磷渣场旁柿槟村的山坡上非法开采石料长达一年多。除其垒磷石膏库坝用有少量石料外,大多数石料被盗卖。其盗卖行为有2020年4月30日的报警记录可证。其采石总量及其建坝用石量均有据可查,经过现场勘查便可核实被其盗卖的石方量。公示中称:“期间存在借机将开采石料外运情况”,属于玩文字游戏。究竟是外运,还是外卖?运往何处,运量多大,是何用途?应当依法彻查。况且,参与非法开采的是柿槟工程公司,而不是柿槟实业有限公司”。 |
克井镇 |
其他 污染 |
1.2017年10月和2021年5月两次组织对丰田肥业磷石膏进行鉴定,磷石膏渣属于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丰田肥业磷石膏渣场1999年11月24日批准启用,在2007年首次划定的小庄、柴庄城市在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在2019年9月再次划定的在用水源地保护区内;4月29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渣场周边佃头村、石河村、柿槟村、水运村4处地下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除柿槟村、佃头村总硬度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柿槟村地界内开采石料,是济源市柿槟工程公司2020年4月承建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时的采挖行为,采挖石料约5000方,全部用于磷石膏尾矿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阶段性完工;4.在施工过程中的采挖行为是其他个人行为。
|
部分 属实 |
1.对施工过程中其他个人采挖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外运道路砌墙封闭; 2.相关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全面强化矿山开发生态保护工作; 3.督促丰田肥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分区作业、分期闭场和修复”的原则,加强磷石膏堆场堆存管理,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意识和守法水平。 |
是 |
否 |
(第32批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