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批2021年4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50033 |
济源市五龙口镇五龙头村西边李向前石料厂,洗沙过程中噪声扰民,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在石料厂西边1公里处的山上挖石头卖石头。 |
五龙口镇 |
噪声、大气 |
1.举报石料厂为五龙建材厂,为持证矿山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石子开采、加工、销售,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2.新建水洗沙项目无任何环保手续; 3.石料厂西边1公里处为五龙建材资源整合前遗留开采区,由五龙建材自筹资金进行修复。 |
属实 |
1.对五龙建材扬尘污染及水洗沙项目违法建设,已全部立案查处,要求:立即停止水洗沙项目接受处理;对石子加工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封闭,厂区道路积尘进行清扫,开启喷淋洒水设备。 2.加大督导力度,对开采区修复过程严格管控,坚决杜绝借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 |
是 |
无 |
2 |
D2HA202104150035 |
济源市五龙口镇五龙头村,李向前石料厂,洗沙过程中噪声扰民,去年被河南省暗访组定性为散乱污企业,要求取缔,但是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之后才被关停。济源市国土局让其在石料厂西边1公里处的山上种树进行荒山治理,但是他在山上挖石头卖石头,最近几天怕督察组检查,开始临时在山上种树。 |
五龙口镇 |
噪声、大气 |
1.经查,新建水洗沙项目无任何环保手续,已经停工停产; 2.石料厂西边1公里处为五龙建材资源整合前遗留开采区,由五龙建材自筹资金进行修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责令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通知》,要求五龙建材加快工程进展,于2021年4月底完成植树绿化任务,5月中旬完善资料进行验收。 |
属实 |
1.水洗沙违法建设项目,已立案查处,并报请市政府采取了断电措施,对其断电期间恢复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将从重处理。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对开采区修复过程严格管控,坚决杜绝借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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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3 |
D2HA202104150034 |
济源市克井镇济阳路与伊沁济莽渠交叉口西北角苗庄道班后面,十家煤场,无证经营,清理不彻底,房屋未清理。济阳路东1号线和3号线交叉口,两家煤场无证经营。克井镇济阳路东边,渝壮煤球场,未清理到位;克井张军煤球场,未清理到位。黄河路西段北边,承留煤球场,未清理到位。207国道五龙口镇北,党传斌煤球场,未取缔。 |
克井镇 |
其他污染 |
1.十家煤场已全部取缔,现为荒地,现场堆放有废弃煤矸石; 2.济阳路东一号线与三号线交叉口两家煤场2016年已取缔; 3.克井镇济阳路东渝壮煤球场2020年4月已主动退出,原料、主要设备已清除,现场有少量配件; 4.张军煤球场2019年已注销,原料、主要设备已清除到位,厂房未拆除; 5.承留煤球场2019年已注销,原料、所有设备已清除到位; 6.党传斌煤球场2020年5月已取缔,原料、主要设备已彻底清除。 |
部分属实 |
1.克井镇济阳路与伊沁济莽渠交叉口西北角苗庄道班后面,十家煤场取缔后荒地上堆放的废气煤矸石,已于2021年4月20日清理干净,并对场地用土覆盖;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全面彻底清理并予以动态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
是 |
无 |
(第10批2021年4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60061 |
济源市五龙口镇五龙头村冢家沟西头,村民李向前非法采矿,无证经营洗沙厂,扬尘污染大。 |
五龙口镇 |
生态、大气 |
1.举报李向前为五龙建材厂负责人,五龙建材厂厂为持证矿山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石子开采、加工、销售,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2.洗沙厂是五龙口镇黄封封租用五龙建材场地进行的违法建设,现场检查时黄封封水洗沙厂已停止建设未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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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1.水洗沙违法建设项目,已立案查处,采取了断电措施,对其断电期间恢复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将从重处理; 2.已对五龙建材厂立案查处,要求对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封闭,厂区道路积尘进行清扫,开启喷淋洒水设备进行抑尘。 |
是 |
无 |
2 |
D2HA202104160062 |
济源市克井镇大社村的街道上,有多家商铺烧煤球,油烟大。 |
克井镇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的街道上烧煤球商铺共三家,分别为李富营肉夹馍店、常中玲肉夹馍店、闫新师羊肉汤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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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4月16日,三家商铺燃煤设施已经拆除,商户作出不再使用燃煤的承诺。 |
是 |
无 |
(第11批2021年4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170031 |
济源市克井镇柿槟村陵园北200米、玉川1号线路西位置,李某、张某夫妇二人盗采滥挖石料,无任何手续,路边建有约300米挡墙作为掩护 |
克井镇 |
生态 |
1.现场未发现开采现象,没有举报人所称盗采滥挖情况。该位置为张某承包山地,该地原为克井镇柿槟旭东建材厂,原有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现场遗留矿坑、部分设备,举报地两个院南院养有鸭,北院养有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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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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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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