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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0〕10号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1-01-14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济源示范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3日

 

济源示范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要求,全面推进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济源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年底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示范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沟通省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税务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司法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民政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4.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公安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部门和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协调指导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相关地方标准,督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1.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2.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系统、电话信件、邮箱、当面申请受理渠道,通过宣传版面及台卡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3.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重大会议预公开制度和济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的通知》(济政办〔2018〕55号)要求,规范公众参与重大会议、重要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区管委会及部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村(居)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其他有关部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坚持示范带动。将财政金融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北海街道、思礼镇、大峪镇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示范点。各示范点要走前头、作表率,力争在2020年5月底,财政金融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完成负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其他部门力争在2020年6月中旬完成;力争在2020年12月上旬,北海街道、思礼镇、大峪镇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协调推进。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五)加强监督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是示范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之一,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考评各单位的重要内容。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每季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季度进行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