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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济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2022年第27号)
来源:济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时间:2022-06-02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报备核查 

  1.所有返(来)济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来(返)豫人员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或通过“济源返乡登记报备”系统报备,同时通过电话向村居(社区)、单位进行线下报备,实施线上线下双报备制度。

  2.货车司乘人员提前3天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弹窗-来(返)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进行报备,同时通过电话向单位(企业)、居住地村居(社区)进行线下报备,实施线上线下双报备制度。

  3.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接待客商、组织会议、培训等,外来人员向组织单位报备。

  4.接受报备的工作人员根据报备人提供的信息,研判出发地疫情风险状况,出具同意或暂缓返(来)济等审核意见,并告知入济后的管理措施。

  5.分包责任人要及时掌握返(来)济人员动态,做到报备知、动身知、行程知、落地知,并指导其全程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闭环管理措施。

  二、实行分类管理 

  1.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静态管理地区)人员暂缓返(来)济。确需返(来)济的,实行红码管理,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济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集中隔离,第1、3、5、7、10、14天分别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2.7天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返(来)济人员,实行黄码管理查验“两码一证”,抵济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

  3.7天以上无疫情发生的省外县、市、区返(来)济人员,入豫即赋黄码,查验“两码一证”,抵济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3天个人健康监测,第3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4.7天以上无疫情发生的省内县、市、区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一证”,抵济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可正常流动,第3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5.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地区。出市当天返回人员(目的地限安全地区)返回时查验“两码一证”,返济第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市非当天返回人员,按照目的地和行程地风险状况,对照上述1-4条分类管理。

  6.货车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快速放行,黄码人员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过期的,在下站口做“核酸+抗原”检测,即采即走即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7.特殊人群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既要确保严格防控,也要给予温暖关怀。

  三、扎紧防控防线 

  1.独立院落的住宅小区在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市域内出入人员查验“两码”,对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和报备信息。

  2.不宜实行闭环管理的村(居),要夯实网格责任,将居民组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或包户党员干部作为分包责任人,通过居民主动报告和分包责任人动态排查,掌握返(来)济人员情况,及时核查“两码一证”和报备信息。

  3.酒店、宾馆、民宿以及有留宿功能的洗浴中心,要严格查验登记入住返(来)济人员“两码一证”。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大型广场、游园、公园、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在门口设立防疫岗,人员流量大的场所还要在内部安排流动劝导员,严格落实验两码、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室外场所同一时段接待量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室内场所同一时段接待量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餐饮机构应控制就餐人数,保持人员就餐距离,鼓励预约就餐、打包外卖,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制。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除必要的经贸活动外,减少各种形式的会议、聚会、演出、会展、集会、庙会等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50人以上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100人以上活动报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举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严格佩戴口罩和“场所码”管理 

  严格落实26号公告要求,各类公共场所要全面申领“场所码”,对有多个入口的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做到“一门一码”,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店面无论大小,做到“一店一码”。各类公共场所均应履行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展示“场所码”,设置佩戴口罩提示,让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即时提示、劝导;劝导无效的,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七、加强监督举报 

  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依法防控意识,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主动报告行程,配合落实流调溯源、隔离观察等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欢迎对谎报瞒报、失管漏管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见附件。

  附件:济源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