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2-03-23
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连日来,济源不断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您好!请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卡。”3月22日,在北海大道一家药店门口,记者看到,该药店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张贴《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营业场所消杀登记表》等,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好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卡。
记者在该药店看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凝胶等防疫物品供应充足。在抗病毒、抗生素药品柜台前,关于购买此类药品的温馨提示语很醒目。该药店负责人介绍:“按照示范区疫情防控要求,药店已停售退热类、止咳类药品以及感冒药等,就地封存。同时,药店严格执行购药实名制度。对于购买抗生素药品等的顾客,我们会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信息。”
据了解,目前,济源已向300余家药店发放《药店员工体温检查登记表》《营业场所消杀登记表》,并让药店签订《济源示范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要求,药店每个员工每日上岗前须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岗;药店每日须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并登记,保持环境卫生;药店须严格按照“济源示范区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提示,让顾客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发现发热病人或扫码异常立即通知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将发热病人信息、接诊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此外,药店须积极组织防疫物资货源,不作虚假宣传,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李国立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大药店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