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新冠病毒传播链已蔓延数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尤其是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与广东珠海、中山,辽宁大连、沈阳,江苏宿迁、扬州,安徽芜湖、马鞍山,四川绵阳、泸州、成都,湖南常德,北京等省市的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7月17日以来有张家界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7月22晚在张家界魅力湘西剧场观看第一场演出的人员);7月23日以来有湘西州凤凰县旅居史的人员;7月25日晚有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二、各社区(村居)要对上述地区返(来)济人员开展摸排登记,逐人落实网格化管理。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住宿人员,发现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辖区报告。
三、请持续关注各地官方信息发布,一旦发现自己或家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活动轨迹交集,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出入公共场所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主动出示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出现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管控措施。
六、广大市民要坚持良好生活习惯,保持高度防护意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诊过程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七、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发病、重症等风险,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对不主动报告、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济源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