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详细解读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0-02-13
一、总体情况介绍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济管办〔2020〕3号)
颁布日期:2020年2月12日
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示范区内文旅企业(文化企业及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备注:在此期间,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政策重复的,文旅企业可择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
二、对口财政金融局及银行机构条款(5条)
1.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对符合《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济政办〔2019〕21号)奖补条件的文旅企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政策规定审核、审批确定后,财政部门一个月内安排拨付资金。(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金融局)
本条款具体参考后边的《济源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详细解读》
2. 加强对文旅企业信贷支持。引导济源示范区内银行机构加大信贷融资供给,做好受困文旅企业的金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域内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人行济源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济源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加大贴息扶持力度。济源示范区内各金融机构要为资金周转困难的文旅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扶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困难中小文旅企业,由济源投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财政给予贴息扶持。(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4.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济源示范区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支持力度,力争2020年文旅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人行济源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济源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担保要求,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帮助企业尽快获得贷款。鼓励各金融机构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满足文旅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三、对口税务局条款(3条)
1.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文旅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可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责任单位:济源税务局)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结转年限延长的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责任单位:济源税务局)
3.文旅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责任单位:济源税务局)
四、对口人社、住建、住房公积金中心、国资局、发改和统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条款(5条)
1.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旅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文旅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经批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旅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对口文广旅局规划发展科、产业科条款、申报流程(2条)
1. 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文件,积极为文旅企业争取项目资金;各职能部门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重大文旅项目立项、用地、征地、环保等方面,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确保重大文旅项目如期建设完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减少文旅企业损失。(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抓好文旅企业升级改造。鼓励文旅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经改造后,景区升级创A、酒店、乡村旅游点创星、民宿创级达标的,资金优先奖补到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本条款具体参考《济源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中“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点),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六、对口文广旅局监管科条款、申报流程(2条)
1.济源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照有关规定,可申请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保证金。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退还程序:旅行社提交以下材料后去相关银行办理质保金取款手续。
准备材料:暂退质保金申请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复印件;旅行社责任险存单复印件各一份。
2.抓好文旅企业升级改造。鼓励文旅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经改造后,景区升级创A、酒店、乡村旅游点创星、民宿创级达标的,资金优先奖补到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本条款具体参考《济源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详细解读》中:
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游饭店,创建成功后,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旅游民宿,当年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
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分别奖补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七、对口文广旅局局市场科条款、申报流程(1条)
支持文旅市场营销推广。大力支持文旅企业、乡村旅游点在疫情解除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旅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外出和引进等方式,稳固和开拓客源市场。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向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备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对营销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金融局)
申报流程:1.提前向市场促进科报备,提供市场营销推广请示和具体方案;2.活动开展后向市场促进科报送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具体操作按照《支持文旅市场营销推广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