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 来源: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精神,下达济源示范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800万元,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28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2.突出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

3.坚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

4.项目实施与乡村振兴成效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豫财农综〔2024〕22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800万元,济源示范区财政局已下达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800万元(济财预〔2024〕881号)。(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四、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部:12317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0371-65918607

济源示范区财政局:0391-6639219

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0391-6633271

监督邮箱:jynck999@163.com

附件:

1.豫财农综〔2024〕2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2.济财预〔2024〕881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3.济源示范区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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