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关于下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0号),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0号)573万元。
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灾后重建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脱贫任务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豫财农综〔2021)30号,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已下达济源示范区乡村振兴局573万元(济财预〔2021〕0840号)。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服务热线:0371-65919535
济源示范区乡村振兴局热线电话:0391-6633993
济源财政金融局热线电话:0391-6639219
监督邮箱:jynck999@163.com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财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