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豫财农综〔2020〕40号)182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豫财农综〔2020〕40号)691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济财预〔2020〕1310号)20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共2873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脱贫任务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豫财农综〔2020〕40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8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万元,省级资金691万元,2020年12月9日,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已下达济源示范区扶贫开发办公室873万元(济财预〔2020〕0880号)。
济财预〔2020〕1310号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已下达济源示范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00万元(济财预〔2020〕1310号)。
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1。
四、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服务热线:0371-65919535
济源示范区扶贫办热线电话:0391-6633127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热线电话:0391-6639219
监督邮箱:jynck999@163.com
附件:
2.豫财农综〔2020〕4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3.济财预〔2020〕088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
4.济财预(2020)13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