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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
(二) 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全市粮食平衡。
(三) 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待业统计工作。
(四) 负责全市三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调拨和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市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
(五) 负责组织城镇居民、驻军、武警、消防部队、水库移民区、灾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筹集供应工作。
(六) 负责全市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市场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市场、粮油价格的监督与管理。
(七) 负责局下属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全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及行业扭亏增盈工作。
(八)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设施、仓储设施及粮办工业的规划、布局,落实基建、技改投资;指导全系统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油仓库等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