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建立建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催办查办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综合协调机关业务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系统和机关的工会、青年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审计直属单位及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工作。
2 、行业管理办公室(正科级)
组织拟定全市工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重点培育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使其做大做强;贯彻实施工业行业经济法规政策,实施工业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负责对行业宏观管理和指导,调控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指导行业结构、方向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负责行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收集、分析、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实行工业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经营秩序;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医药生产行业和市级药品储备;负责灾情、疫情所需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管理指导工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行业管理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科室:
冶金科(副科级) ;
化工科(副科级) ;
机械制造科(副科级) 。
3 、工业经济运行办公室(正科级)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制定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对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预测;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煤炭、电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热力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负责工业企业重要物资、能源的紧急调度和运输;负责协调全市工交运输、铁路运输,负责春运工作;参与电力、热力价格调整和电力分配计划的制订,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工业企业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负责企业改革、改制、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
4 、项目规划科(正科级)
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发展规划的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市工业企业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业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区域工业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意见;编制我市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规划和发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审核、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督查项目进度;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调整结构资金的管理投放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的评审、申报工作,组织企业争创名牌,指导工业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5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负责编制全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利用企业、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企业的审查、报送工作,申报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和设备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指导全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专项工作。
6 、安全与政策法规科
综合管理全市工业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业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使监督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对全市煤矿企业的报批审核、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申办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包括型煤加工企业)的审查、上报和审批;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
7 、人事政工科(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及下设机构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的人事调动、工资调整、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配合组织部门管理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及年度考核和调整;负责各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拟定全市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自主培训工作,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离退休干部的工作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 、信访稳定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工业企业稳定工作,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局转办的有关信访案件;负责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工作;负责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
1 、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局(正科级)
负责全市规模以下企业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规模以下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规模以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做好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规模以下企业的发展动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规模以下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产品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工作;联系和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规模以下企业提供服务,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提高经营者素质,推动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合作、对外合作及招商引资;负责培育规模以下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
2 、煤炭管理局(正科级)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负责煤炭行业的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工作,在国家和省宏观政策指导下,编制、审查、上报煤炭调运计划,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煤炭行业搞好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以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和交流;协调产、运、需关系;依法管理、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及煤炭经营企业;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协调煤炭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组织协调煤炭销售、外运和全市煤炭行业对外协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煤炭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掌握煤炭市场信息等。
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科级)
对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估;负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实施债务追偿;负责担保资金的经营管理,融资担保及其他担保业务,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做好投资中介、资金管理及咨询等工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
4、医药综合公司(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
管理的企业 煤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