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公安局在抗日战争的炮火中诞生,其前身是1943年成立的王屋县抗日公安局和1944年成立的济源县抗日公安局。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济源县抗日公安局迁址城内南街(现济源市南街24号)。1946年4月,改称"济源县公安局",隶属太岳区公安局第四分局领导。1947年,王屋县撤销,王屋县公安局并入济源县公安局。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改称"济源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隶属新乡专(行)署公安处领导。
1956年2月,改称"济源县公安局"。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1973年2月,撤销对公安机关的军事管制,改称"济源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
1975年12月,改属济源工区公安局领导。
1977年7月,重新隶属新乡专(行)署公安处领导。同年10月,改称"济源县公安局"。
1986年新乡地区撤销,济源县公安局改属焦作市公安局领导。
1988年济源撤县建市,济源县公安局改称"济源市公安局"。
1997年,济源市实行省直管体制,济源市公安局改属河南省公安厅直接领导,开始行使地市级公安机关的职权。是年,公安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相应发生重大变革,成立了济水分局、王屋分局和玉川分局。
至2002年6月,济源市公安局共有正式民警368人。内设:警令部、政治部等17个部、科、室、队;下设:济水分局、王屋分局、玉川分局和23个公安派出所。
济源市公安局在半个多世纪的战斗历程中,先后9次更名,历经18任局长。广大公安民警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牺牲、前仆后继,立下了不朽功勋,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济源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有5名民警牺牲,12名民警因公负伤,4名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30名民警被授予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54个单位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或受到嘉奖,278名民警被记功或受到嘉奖;受各级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2523人次。交警五大队先后58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被人事部命名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集体"、"全国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 |